【灵工政策速递】湖北“妈妈岗”探索灵活用工,促进育儿妇女就业
发布时间:2025-06-11
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总工会、省妇联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推行“妈妈岗”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,在全省推行“妈妈岗”就业模式。今年以来,武汉、襄阳、黄冈等地相继举办“妈妈岗”女性专场招聘。
据悉,“妈妈岗”是指能够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,工作时间、管理模式相对灵活,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就业岗位。
通知指出,湖北各地要支持企业、社会组织、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、劳动强度不大、工作环境好的生产岗位和专业技术管理岗位设置为“妈妈岗”,探索开设可按需请假的“弹性妈妈岗”、可自选时段的“宝妈班组”、可带回家工作的“流动妈妈岗”,积极挖掘电商运营、直播带货、文创策划等自主性高、方式灵活的“新业态妈妈岗”。
湖北省将建立“妈妈岗”用人单位统一名录。对纳入名录的用人单位,通过免申即享、直补快办等模式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、社会保险补贴等各类惠企补贴政策。
通知还提到,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,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弹性工作、不强行安排加班、工作时间因照护儿童需要可以请假等相关事项,协商明确的应列入劳动合同。针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型用工关系,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。
为帮助“妈妈岗”员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,湖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优化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,采取“岗位需求+技能培训+技能评价+就业服务”模式,选择适合女性的项目开展培训;各级工会将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岗位推荐和就业指导;各相关部门还将与职业培训机构、行业协会等联手定制公益性培训项目,帮助更多育儿妇女参与家政服务、手工制作、乡村旅游、电子商务等多种产业发展。
需要注意的是,“妈妈岗”在地方实践中引发广泛讨论,部分观点认为其可能固化性别分工并加剧职场歧视。工人日报等媒体提出需推动“妈妈岗”向“生育友好岗”升级,要求覆盖更多育儿群体并完善职业发展体系,但这一建议尚未转化为国家政策。国家层面若需吸纳类似政策,需同步推动男性育儿假强制化、托育服务社会化等配套改革。
图文来源: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(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)